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0期 时政纵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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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公众感觉“税负痛苦”,还不如说是因为公众对税收的征收使用等的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提出了质疑。而如果税负的分配与使用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即使税负真的偏低,人们依然会觉得不堪重负。因此,只有制定公平的税收政策,建立透明的财政支出体系,并加以严格落实,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

——福建市民田力在新京报刊文《税负是否“痛苦”要看公众感受》

本次修正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只是在我国现今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纳税人自我申报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不强的现实国情下的一种次优选择,其相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暨整体税制的改革方向,和现阶段我国社会要求个人所得税这一直接税扮演更为积极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角色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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