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1期 征纳互动

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必经之路

作者: 陈书荣 上一篇 下一篇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随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税[2010]105号文件、财税[2011]6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存量房评估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即在2011年7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广作准备。江苏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目前已经全面运行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全面开展存量房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房地产估价技术的核心内容,是根据特定的目的,对特定的房地产在特定时间内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在房地产征税领域建立计算机批量评估系统,采用统一的模型和标准,在短时间内对大批量的对象进行准确评估,达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是提高存量房税收征管质量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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