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2期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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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彤 杨克文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上,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就建立常态化区域地方税务合作运行机制达成协议。协议各方决定,拓展区域涉税信息交换共享范围,畅通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传递和通报途径,对税务稽查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区域内的税收违法线索、违法手段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交流;建立税收政策措施告知制度,有效防范不合理税收竞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涉税信息交换,协商处理跨区域建设工程项目税款的分配,提高跨区域税收合作水平;加强税收分析和防范执法风险合作,增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参照国际反避税工作经验,制定区域涉税信息交换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