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2年 第7期 税制改革

冶金、石化、电力行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探析

作者: 芦有林 谭润森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允许纳税人抵扣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的进项税额。由于冶金、石化、电力行业纳税人生产工艺与一般性工业企业不同,其取得的部分固定资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界定(即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成为难题,困扰着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本文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冶金、石化、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抵扣时,界定动产、不动产的基本原则和建议,以期为完善三行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冶金,石化,电力,固定资产,动产,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允许纳税人抵扣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的进项税额。由于冶金、石化、电力行业纳税人生产工艺与一般性工业企业不同,其取得的部分固定资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界定(即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成为难题,困扰着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本文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冶金、石化、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抵扣时,界定动产、不动产的基本原则和建议,以期为完善三行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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