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2年 第7期 论文摘

促进我国汽车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作者: 孙园 上一篇

一、进一步降低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虽然我国目前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已低于大排量汽车的税率,但若从节能减排的角度看,应进一步扩大两者之间的差距。具体来说,应取消1.0升以下乘用车的消费税,同时提升2.0升至3.0升排量之间的汽车消费税税率。一方面鼓励人们尽量使用小排量车,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另一方面,抑制人们对高油耗汽车的消费,同时可以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二、车辆购置税的课征应体现节能减排理念,促进节约能源

2009年和2010年,国家出台对1.6升(含)以下排量汽车减按5%和7.5%税率征收(标准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的鼓励政策,这一政策不仅对于汽车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节能减排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正是由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我国的汽车销售量①比实施优惠政策之前的2007年②翻了将近一番;另一方面,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2009年的销售量达到719.55万辆,同比增长71.3%。③2011年这项优惠政策虽已取消,但是笔者认为,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应延续这项优惠政策或对不同排量汽车选择差别税率,比如,1.6升排量的汽车实行10%的标准税率;1.6升以上的汽车,每上升一个档次,税率也相应提高一个档次;1.6升以下的汽车,每降低一个档次,税率也相应降低一个档次,以体现车辆购置税的绿色环保功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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