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2期 特别策划

坚持依法行政 服务科学发展

作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张贻奏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江西省国税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不断探索依法行政的有效实现形式,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西国税系统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新路子。

示范引路:“胸中有全局,手里有典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抓创建。2008年以来,江西省国税局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推行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执法规范、税收执法水平高,措施完善、执法监督效果好,加强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强”的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探新路。2010年,江西省国税局在新余市国税系统启动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试点工作,确定了建设法治江西国税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107个,每级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和权重系数,有效评价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立标杆。总结和推广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2008年评选表彰了20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组织依法行政标兵竞赛;2009年评选表彰了100名“依法行政标兵”;2010年对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2个先进集体、45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记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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