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3期 时政纵览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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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通知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包括: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债权转股权、资产划转、事业单位改制等问题。通知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主要包括: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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