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3期 财税观察

开展税收合作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粤港澳税收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作者: 罗增庆 张惠冰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 广东和香港、澳门山水相连、血脉相通,历来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贸易关系。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日益突显,cepa、《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促进粤港澳合作更加紧密。与此同时,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迈向新阶段,粤港澳三地正以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开展税收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再上新台阶。在这个背景下,深入研究粤港澳税收合作面临的新形势,分析粤港澳税制的差异,探讨粤港澳税收合作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现阶段粤港澳的税收制度差异

从总体上看,香港、澳门税制具有简单、税种少、税负轻、稽征简便的特点。粤港澳税收制度的差异具体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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