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4期 本刊专稿

雷锋精神耀税徽

作者: 王平 佟海艳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全社会掀起了学雷锋活动的新热潮,雷锋精神正在华夏大地上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2010年初,辽宁省国税局党组确立了“以雷锋精神育人引路,让雷锋精神光耀税徽”的工作主题,雷锋精神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税收行业特点。他们以雷锋精神作为标杆、作为指引,深入、持久、扎实、创新,雷锋精神如一叶劲帆,推动辽宁国税事业的航船潮头唱风,破风浪向前!

辽宁,是雷锋的第二故乡,也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有着深厚的思想和群众基础、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及得天独厚的条件。借助这一优势,2010年初,经过周密调研和缜密思考,辽宁省国税局党组确立了“以雷锋精神育人引路,让雷锋精神光耀税徽”的主题,在全省国税系统掀起了深入持久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热潮。通过典型示范、创新载体、学用结合,辽宁省国税局将雷锋精神全面融入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雷锋精神的感染力、辐射力不断增强,浸润了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大家从听雷锋、看雷锋到自觉学雷锋、做雷锋。辽宁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瑞标说:“我们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要培育干部职工共同信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省国税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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