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5期 时政纵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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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平稳过渡”。整体规划,即遵循增值税制度内在规律,着眼于消除货物和劳务领域的重复征税,统一设计税制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妥善处理好政府与纳税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统筹协调,即结合增值税立法的要求,通盘考虑改革的具体事项,精心设计税制要素,科学确定税负水平,合理划分收入归属,不断完善征管条件。平稳过渡,即科学安排改革进程,充分兼顾改革前后税制和征管变迁,确保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实现税制顺利转换、征管有序衔接、征纳关系和谐融洽、财政体制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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