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6期 财税观察

小产权房市场火热背后的冷思考

作者: 赵璐璐 赵世峰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小产权房建设突飞猛进。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达60多亿平方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来的开发总量。相对于小产权房市场的蓬勃发展,税收收入却没有因市场火热而红火,反而处于征管的盲区。据作者调查,当前小产权房税收管理主要呈现四大问题:

一、违规操作,开发市场混乱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因此,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只允许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而不能向本集体成员以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小产权房市场暴利诱惑下,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或开发商以农民乐园、养老院、“村改居”等名义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建设住宅小区对外出售,造成小产权房建设屡禁不止。小产权房一般由一个自然人或者多个合伙人联合开发、村委会直接开发或与开发商合作开发等,而且“影子”开发商很多,纳税主体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不规范性。这些开发商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不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没有开发资质和相应的审批手续,其销售房产不开发票也不签订销售合同,开发市场较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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