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8期
时政纵览
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通知对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等问题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