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8期 财税观察

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

作者: 雷海兰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执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着力点。税收征管实践证明,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种类及表现

从执法风险责任主体看,可分为税务机关执法风险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两类。按照税务行政行为内容及管理事项划分,税收执法风险有十种表现情形:一是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却实施执法行为,或是不作为、乱作为;二是税务人员对政策界定不准确,执法过程中存在与法律或法规相冲突的行为;三是在审批减免税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未按法定条件、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审批减免税和作出许可决定的行为;四是在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五是在实施税务检查过程中,存在不依照法定权限、内容、程序、方式实施检查的行为;六是在税收保全和行政强制方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七是税务行政处罚存在违反法定条件、权限、程序、种类、幅度实施处罚的行为;八是执法证据、文书与档案等与案例事实本身存在不一致性,或不具有完成举证的证实力;九是在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办理复议、赔偿事宜的行为;十是税务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国家税收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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