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11期 本刊专稿

集中精力 抓紧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

——对话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金木

作者: 本刊记者 刘威威 上一篇 下一篇

11月1日,广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点试。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同时又是全国税收大省,广东试点相比上海试点盘子更大,难度更高,其样本意义也更为凸显。“营改增”对广东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着怎样的影响?广东省国税系统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金木向您一一道来。

《中国税务》:广东省是中国经济第一大省,gdp占全国八分之一,进出口总额占全国四分之一,请您谈谈“营改增”试点对广东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有着怎样的意义?预计会产生哪些影响?

胡金木:从广东的情况看,当前广东省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我省实现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按照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高效生产服务体系和优质生活服务体系,显著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次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企业和与先进制造业关系密切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营改增”试点将促进现代服务业分工细化,有利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全省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广东省委省政府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抓手。这次国务院把我省纳入试点,从税制上为“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广东服务”转变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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