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4年 第8期 税制改革

重构增值税地区间分享制度

杨帆 刘怡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收结构在发生变化。我国增值税以生产地原则为基础的地方间分享方式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和税收收入不平衡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以消费地原则为基础重新构建增值税地方分享制度。本文在对加拿大、日本和德国的增值税税收分享制度进行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国2007年的地区投入产出表、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口等数据对三种增值税分享改革方案进行测算。通过计算发现,投入产出表、宏观消费数据和人口这三种分享增值税的方式会导致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少的省份增值税分享比例减少,而人口众多、经济较为薄弱的省份增值税分享比例增加。同时,这三种方式都有利于促进地方税收收入的平衡。

关键词:增值税地区间分享,投入产出表,生产地原则,消费地原则


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收结构在发生变化。我国增值税以生产地原则为基础的地方间分享方式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和税收收入不平衡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以消费地原则为基础重新构建增值税地方分享制度。本文在对加拿大、日本和德国的增值税税收分享制度进行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国2007年的地区投入产出表、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口等数据对三种增值税分享改革方案进行测算。通过计算发现,投入产出表、宏观消费数据和人口这三种分享增值税的方式会导致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少的省份增值税分享比例减少,而人口众多、经济较为薄弱的省份增值税分享比例增加。同时,这三种方式都有利于促进地方税收收入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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