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2期 特别策划

对“BEPS”的中国思考

作者: 国际税收管理班 王懿 上一篇 下一篇

beps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英文缩写,该项目始于2012年6月g20副财长会议对oecd的委托。2013年1月cfa执行局发布了beps报告初稿,认为目前国际税收标准与管理体系的发展情况已落后于全球商业发展步伐,尤其是在数字经济和无形资产领域。由此为跨国公司减少应归属于其实质运营业务的利润创造了机会。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尤其是低税地税制,在来源国和居民国均将应纳税额降至最低,大幅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

beps具体可概括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研究数字经济的beps问题。数字商品或服务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通过网络传输极其便捷,对其跨国经营征税的最大挑战在于对相关所得的定性及其来源地的确定。除此之外,如何划分数字产品创造的价值、如何确保相关增值税和商品与服务税的征管等问题都亟待研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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