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2期 名家专栏

回忆增值税改革二三事

——访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韩绍初

作者: 本刊记者 王平 刘威威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制度于1954年始创于法国,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发展和完善,现在实行于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采取渐进方式分阶段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在1994年,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对商品劳务税制进行重大改革,将外资和内资两套流转税制改成了内外资统一的税制,建立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四税结构。这次改革使增值税成为在制造业和商业领域全面实施的重要税种。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增值税的推行,对统一国内市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进而促进制造业和商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刊有幸采访到了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韩绍初,这位耄耋老人亲历了我国增值税制度建立完善的多个阶段。回顾那段时光,韩老讲述了几件令他终身难忘的往事。

一个偶然的机会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刚刚改革开放,实行的是传统的货物和劳务税制度,即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分别按照其销售(营业)收入征收工商税和工商统一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急需完成大规模工业改组任务,而传统流转税制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特别不利于生产向专业协作化发展。因此,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成为当时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个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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