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2期 政策解读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下)

作者: 杨臻 上一篇 下一篇

三、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2]27号文件从四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速折旧摊销等专项优惠政策。

(一)定期减免税规定

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