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3期 名家专栏

透视新一轮税制改革

安体富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和财富已具有相当规模,同时,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等问题凸显,而具有调节职能的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很低,财产税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在此情况下,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是十分必要的。

1994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至今20个年头过去了。20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专门论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对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为制定我国中长期税制改革计划、进行顶层设计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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