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3期 局长论坛

组织税收收入原则的特点与功能

作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孙培山 上一篇 下一篇

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以下简称“组织收入原则”)是税收主体在税收征纳的各种行为和全过程中必须把握的标准和必须遵守的准则。我国现行组织收入原则由5句话39个字组成:“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组织收入原则的特点

(一)主旨与核心明晰

组织收入原则的主旨与核心是依法履行税收征收职能。即以税法为基准,在税收征收主体和缴纳主体之间拉直一根准绳,在此准绳之中间设立一个“依法征税”的原点(0),不偏不倚地规范和检验税收征收行为和税收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体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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