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5期 “我看营改增”征文

“营改增”将进入攻坚战

作者: 石坚 上一篇 下一篇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9月1日起“营改增”在北京等11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推开,使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完善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方案,同时研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积极推进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按计划将在“十二五”时期内全面完成此项改革。

一、“营改增”意义重大

自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低速增长,经济结构重新调整,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变化,不利局面愈来愈明显。从国内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性等矛盾十分突出,一些领域的潜在风险很大。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不可持续,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改革,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支持。为此,中央决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期望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引领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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