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6期 “我看营改增”征文

地方税收如何积极顺应“营改增”

作者: 李延聪 上一篇 下一篇

2013年,“营改增”试点扩围后,地方财政收入将在短期内会直接或间接减少。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实行“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地方财政的压力。笔者认为,地方税收不能消极等待,应积极行动,顺应税制改革的趋势,抓住机遇,谋求长远发展。

一、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培植新的税源,冲抵减收因素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的力度。政府应牵头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调度,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以山东省招远市为例,应力促朝阳产业、新兴行业的发展,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促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在主攻方向上,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做强黄金、轮胎和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及食品等五大支柱产业。同时加快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化工、纺织绣品、建材三大传统产业步伐。以集中精力培育一批骨干税源为重点,把“小”的做“大”、“大”的做“强”。对于大企业,在政策、资金、环境、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做到以安商帮商促招商引资,不断做大经济总量,把新增项目地方级收入作为主要指标,加大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力度;有关部门应大力发展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旅游等三产服务业,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的驱动作用;应积极争取政策,做大做强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