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7期 钟税官信箱

技术转让所得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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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最近将某项技术对外转让取得收入1200万元,其中除技术服务、培训等收入外,还包含一并转让的技术配套设备折价30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如何确认技术转让收入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某企业财务人员|a某企业财务人员: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进一步明确,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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