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8期 中国税务时评

“营改增”:利国惠民的重大改革

作者: 本刊特约评论员 上一篇 下一篇

“营改增”作为本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拉开帷幕以来,在中国的改革历史画卷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行业地区“双扩围”,改革逐步深入。按照国务院部署,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2012年9月1日,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安徽、福建(含厦门)、湖北、广东(含深圳)等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试点。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营改增”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正朝着预期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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