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9期 工作探索

“四个结合”助推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

作者: 姚慧玲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部门是政府的经济执法部门,直接服务广大纳税人。如何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设,把服务的理念融入税收工作,笔者建议,采用“四个结合”的办法,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设。

拉式管理与推式管理的结合。“拉式管理”倡导从终端需求向前产生工作任务,以此拉近客户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推式管理”注重从上而下的工作分解,通过制度、任务指标等,使执行人员做到有据可循。“拉式管理”更适应于“纳税服务”,纳税服务的流程设计起点是纳税人,通过多元化的服务措施、信息化的服务平台、及时的维权服务拉近征纳双方的距离。“推式管理”适应于“税收征管”,其设计起点是财政职能的实现,通过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管税,强化税务稽查等措施,使纳税人认识到不遵从税法所带来的责任风险,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的核心业务,因此,在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流程设计中应体现“拉”与“推”两种管理方法的结合。首先,要建立“信息共享、协调互动”,通过建立闭环式的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互动平台,资源共享,促进工作发展。其次,要突出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通过优化服务流程,促进税收征管质效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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