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0期 纳税小提示纳税小提示

发票专用章不可混用

作者: 杨凯 夏志胜 张映珍 陆晓红 张帆 上一篇 下一篇

风险点一点

在开具发票时,收款方必须在发票联和机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可“张冠李戴”,如果在a公司的发票上盖的是b公司的发票专用章,这种行为依照规定将受到处罚。

案例说一说

胡女士的先生很能干,五年时间连开两家公司,尽管公司规模都不是很大,但业务却不少。胡女士虽是全职太太,没事时,也会到公司帮忙干点活。胡女士家的两家公司合用一班财务人员,每到业务旺季,财务忙不过来,胡女士就自告奋勇帮忙填单、开发票。这天税务部门找上门,告知公司被举报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问题出在发票专用章上。财务人员直叫屈:每张发票都盖了发票专用章啊。经查,果然有几张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有问题,不是没盖,而是盖混了。原来两家公司的发票和印章都摆在一起,财务人员习惯了各归其路,但正是胡女士“帮忙”的那几天,有几份发票盖错了发票专用章,被人举报到了税务部门。胡女士无话可说,无奈地收下了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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