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2期 局长论坛

防治虚假海关缴款书骗抵税款

作者: 朱江涛 上一篇 下一篇

朱江涛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每年进口的货物总额约占全国的1/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近年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了多起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海关缴款书骗抵增值税进项税额(有的还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典型案件。

一、当前利用虚假海关缴款书骗抵税款问题严重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海关缴款书骗抵税款的违法活动日趋增多现象,为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2014年初,广东省国税局组织珠海市国税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创新了海关缴款书信息比对系统,对全省2012年1月~2014年8月企业已申报抵扣的201.36万份海关缴款书通过计算机智能汉字比对系统与从“海关电子口岸”下载的762.07万条进口报关单票面信息进行比对,将进口报关单的缴款单位名称,包括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名称与抵扣企业名称不一致的缴款书自动筛选出来。在此基础上,再经人工审核,共挑选出10455份比对有问题的海关缴款书,涉及全省397户企业,涉嫌骗抵进项税额4.36亿元。比对情况表明,申报抵扣的虚假海关缴款书占同期申报抵扣海关缴款书的0.52%,骗抵的税款占同期申报抵扣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的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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