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2期 工作探索

运用质量评价体系 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作者: 雷建国 蔡治文 李汉华 李群 上一篇 下一篇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对税收发展方式提出新要求,税收工作的评价不能只强调“税收收入数量”的增加,还必须强调“税收收入质量”的提高,这样才能真正反映出税收收入的真实性和成长性。本文以武汉地方税收收入为例,作一探讨。

地方税收收入的基本状况分析

以武汉市为例,2009~2013年,全市地税收入依次为278.7亿元、343.5亿元、479.9亿元、587.7亿元和685.3亿元,税收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其中,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09年的76.12%上升到2013年77.18%,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反映出地方税收与第三产业发展的协同性。具体行业分布中,房地产、金融、新兴服务业等行业税收增长趋势稳定。此外,非国有经济税收的贡献率也不断提高,股份制公司税收规模占比从2009年的41.82%上升到2013年的47.81%,私营企业税收占比从2009年的11.28%提升到2013年的13.61%。综合来看,地方税收与宏观经济基本实现协调增长,呈现出良性、健康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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