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5年 第1期 本刊特稿

税制结构基础理论研究

作者: 马国强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税制结构是税收制度中各税种的关系,包括税种组合方式与税种相对地位两项内容,分一级税制结构、二级税制结构等多个层级。以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无法将全部税种划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也不利于分析税制结构的经济增长效应与收入分配效应;以oecd与imf税种分类中各税种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存在着税种分类与税种组合方式不一致的问题。根据税种组合法则,应当以多层次矛盾性税种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从时序角度看,在税种组合方式方面,税制结构经历了传统税制结构到现代税制结构的转轨性变化。传统税制结构按照经济部门设置税种,在农村征收农牧业税,在城市征收工商业税;现代税制结构按照经济流程设置税种,对要素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商品销售征收商品税。农牧业税与工商业税的关系与所得税与商品税的关系不同时表现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关系,由农牧业税与工商业税转换为所得税与商品税不表现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相对地位的变化。从横截面角度看,现阶段现代税制结构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所得税与商品税相对地位的差异。以所得税与商品税的相对地位为标准,将现代税制结构划分为所得税为主、商品税为主、所得税与商品税并重三种类型,无法准确表现现阶段现代税制结构的差异。根据现阶段所得税与商品税比值与比重差的分布状态,应当将税制结构划分为所得税超大、商品税超大、所得税与商品税主次搭配、商品税与所得税主次搭配、所得税与商品税或商品税与所得税并重五种类型,各类税制结构中所得税与商品税或商品税与所得税比值的标志值分别为3、2和1。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结构类型,传统税制结构,现代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是税收制度中各税种的关系,包括税种组合方式与税种相对地位两项内容,分一级税制结构、二级税制结构等多个层级。以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无法将全部税种划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也不利于分析税制结构的经济增长效应与收入分配效应;以oecd与imf税种分类中各税种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存在着税种分类与税种组合方式不一致的问题。根据税种组合法则,应当以多层次矛盾性税种的关系表示税制结构。从时序角度看,在税种组合方式方面,税制结构经历了传统税制结构到现代税制结构的转轨性变化。传统税制结构按照经济部门设置税种,在农村征收农牧业税,在城市征收工商业税;现代税制结构按照经济流程设置税种,对要素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商品销售征收商品税。农牧业税与工商业税的关系与所得税与商品税的关系不同时表现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关系,由农牧业税与工商业税转换为所得税与商品税不表现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相对地位的变化。从横截面角度看,现阶段现代税制结构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所得税与商品税相对地位的差异。以所得税与商品税的相对地位为标准,将现代税制结构划分为所得税为主、商品税为主、所得税与商品税并重三种类型,无法准确表现现阶段现代税制结构的差异。根据现阶段所得税与商品税比值与比重差的分布状态,应当将税制结构划分为所得税超大、商品税超大、所得税与商品税主次搭配、商品税与所得税主次搭配、所得税与商品税或商品税与所得税并重五种类型,各类税制结构中所得税与商品税或商品税与所得税比值的标志值分别为3、2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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