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5年 第5期 财税法治

推进预算公开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

作者: 王银梅 孟祥菁 饶玲玉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满足公共需要是公权力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公权力的行使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即需个人让渡部分财产权利,这便产生了税款的征收和使用。在税款征收与使用中,纳税人天然具有用税监督权,且其用税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以完善的预算制度为前提。预算公开是预算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预算公开的情况并不乐观。本文从预算公开的角度,探讨了如何有效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

关键词:公共需求,纳税人用税监督权,预算公开


满足公共需要是公权力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公权力的行使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即需个人让渡部分财产权利,这便产生了税款的征收和使用。在税款征收与使用中,纳税人天然具有用税监督权,且其用税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以完善的预算制度为前提。预算公开是预算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预算公开的情况并不乐观。本文从预算公开的角度,探讨了如何有效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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