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5年 第10期 研究探索

以财税政策助推农民工返乡创业*

作者: 史桂芬 刘欢 陈昕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伴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地区转移,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现象。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旨在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改善民生、调整经济结构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动能,使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一、以财政投资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首先,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如道路、水利等)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农民工返乡创业硬件环境。其次,运用财政直接投资,建立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加大对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及职业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及企业劳动生产率。根据农民工不同特点,采取农民工返乡创业“一对一帮扶制度”,(1)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系统数据库,有效解决农民工创业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成功率。再次,因地制宜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由于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的产业集聚程度较低,无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现象。(2)因此政府应对农民工创业进行整体规划,打造各类创业园区,对在园区创办企业的返乡农民给予特殊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最后,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解决农村地区就业、拉动农村经济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破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困境,提高其返乡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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