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期 时政纵览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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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

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确保没有遗漏。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于2015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本省(区、市)和本部门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情况,由财政部汇总报国务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健全考评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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