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3期 时政纵览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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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公告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支持我国外贸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并明确了划分标准和分类管理措施。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每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完成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的次月起,对出口企业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以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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