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7期 局长论坛

选准抓好适应经济新常态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

作者: 韩月朝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并从税法体系、税制体系、服务体系、征管体系、信息体系和组织体系六个方面进行了精心谋划。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和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在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下,国税工作也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在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甘肃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更需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选准抓好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十分关键,选准抓好了,就能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事半功倍;选偏抓空了,就会走错方向、贻误时机,事倍功半。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国税部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工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做遵守和实践税法体系的模范。一是落实依法征税原则。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天职,依法征税是依法治税最重要的体现。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坚决不多征、提前征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异议处理机制,坚持部门协调、集体讨论决定和“谁制定、谁解释”原则,快速回应基层和纳税人诉求,有效解决政策争议,制定细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依法落实、全面兑现。二是规范执法防范风险。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摸清税收执法权力底数,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推出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基础上,适时公开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开展专项专案督察,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强化法律救济,多渠道化解税收争议。全面清理违规设定税收执法权力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违规增加纳税人义务、损害纳税人权益以及脱离征管实际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遏止制度缺陷引发的执法风险。三是发挥纳税信用评定功能。联合地税部门,科学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主动对外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加大评定结果应用力度,积极与公安、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库,加大曝光力度,增强威慑力,促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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