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0期 特别策划

推动国地税合作 实现国地税合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丘小雄 上一篇 下一篇

自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行国地税合作。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税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国地税合作,在2015年税务总局下发的《全国税收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推进国地税合作,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1.0)》),这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税务总局根据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台的又一个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合作,实现国地税合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持续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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