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0期
特别策划
国地税局长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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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部门在工作性质、服务对象、征管信息和办税流程等方面都具有同质性,通过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和执法协同,已取得不少合作成果,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未来,国地税合作还需要在更深层次、更高层面和更广范围上取得新的突破。
国税、地税合作具有创新性、系统性的特点,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双方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合作方向、丰富合作项目、拓宽合作领域,搭建起更为广阔的合作平台。可以按照实现难度的高低,将合作事项划分为3个领域分别加以拓展:一是合作条件已经成熟的领域。这是拓展合作领域的基础所在。该领域主要包括税务总局《合作规范(1.0)》确定的5类32项具体内容。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合作工作,积极对合作事项进行延展和深化,着力打造若干精品合作项目,并使这些精品项目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二是合作条件初步具备的领域。这是拓展合作领域的重点所在。该领域目前已包括我省自主创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银互动等内容。需要在增进双方交流、培育合作条件、加快实施进程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合作事项纳入这一领域,推进双方合作的不断扩展。三是合作工作还有障碍的领域。这是拓展合作领域的难点所在。该领域主要包括双方存在合作需求,却面临机构、机制、人员等方面障碍的事项。可以依据双方业务需求先行开展合作试点,在实践中探索合作路径、寻找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