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0期 “税收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征文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需关注的风险管理点

作者: 孙丽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税务部门不断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将由事前审批、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或备查,这给纳税遵从与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风险与挑战。如何在落实政策的前提下,防止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本文以部分重点涉税优惠事项为例,谈谈在实践中需关注的风险点。

一、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风险管理点

合格研发活动的关注点。现行税制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1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的前提是企业开展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因此,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首先关注企业研发项目是否合格。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且该研发项目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范围。由于上述合格研发活动界定标准专业技术性较强,在税企之间产生争议时,税务机关可以借助专业部门力量,如要求企业提供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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