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0期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区别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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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一点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纳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一定时期以后有可能恢复征税。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既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减,如:为取得免税收入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将免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购置资产提取的折旧、摊销,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说一说

近日,某市税务机关在对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了一笔专项研究开发资金200万元,该笔专项研究开发资金用于企业某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自核申报时将该笔收入计入免税收入,并在税前扣除了免税收入对应支出形成的费用,税务机关提出了该笔收入处理有误。该案例中高新技术企业把200万元计入免税收入处理是不对的。一般而言,企业涉及不征税收入事项大多属于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该案例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应按政策规定调增对应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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