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6年 第6期 环球税收

税收事先裁定的组织建构初探(1)

虞青松 张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事先裁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承担税法适用解释职责、回应纳税人税法适用解释请求以及阐明税法涵摄过程,是纳税人参与民主立法、保障其宪法权利的重要制度。受行政法原则的制约,事先裁定组织建构必须保障实现税法的确定性和公平性双重目标。为此,事先裁定由税务机关之外的独立组织来承担是最优选择,由税务机关作出事先裁定是次优的选择。如选择建构独立组织,宜在国务院法制办下设置“事先裁定委员会”。如由税务机关作出事先裁定,那么“法律适用”类事项应当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事先裁定”名义作出,“事实定性”类事项可以交由地方税务机关以“预处理决定书”名义作出。

关键词:事先裁定,预处理决定书,税法适用解释


事先裁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承担税法适用解释职责、回应纳税人税法适用解释请求以及阐明税法涵摄过程,是纳税人参与民主立法、保障其宪法权利的重要制度。受行政法原则的制约,事先裁定组织建构必须保障实现税法的确定性和公平性双重目标。为此,事先裁定由税务机关之外的独立组织来承担是最优选择,由税务机关作出事先裁定是次优的选择。如选择建构独立组织,宜在国务院法制办下设置“事先裁定委员会”。如由税务机关作出事先裁定,那么“法律适用”类事项应当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事先裁定”名义作出,“事实定性”类事项可以交由地方税务机关以“预处理决定书”名义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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