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6年 第8期 财税法治

税务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刍议

作者: 季勇 黄娟娟 黄倩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涉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税务机关在作出具体执法行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能导致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败诉。因此,税务机关应注重改进税务执法行为,以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一、税务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未表明身份问题

部分税务机关存在执法随意,执法时没有表明身份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此处的证件即行政执法资格证。《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具税务检查证。缺少表明身份的环节将导致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行为可能被撤销。 (二)未履行处罚告知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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