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期 改革十问

如何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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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关乎千万家,工作开展离不开你我他。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是如此,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有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并从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部署。这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是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体现。

其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要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和实施进程,落实社会第三方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这将有力地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税收共治取得新的突破。目前,在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已对此做出了系统规定,为推动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要依法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保障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并应用于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这也是税收协同共治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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