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3期 文化长廊

那抹乡土税情记忆

作者: 刘亮根 上一篇 下一篇

韶年一晃,我到税务部门工作已20余年,在工作10年后的2001年,我的工资薪金所得超过了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因此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倒是从孩提时起到参加税务工作前我所经历的4次纳税,却让我至今还时时想起。

我8岁那年,父亲远在30里外的东方红专业连修水渠,祖父在生产队当饲养员。秋收刚过,老队长楚爹就安排劳力去送粮谷。天一亮,他就在晒谷坪里吹哨子,哨音一落,他的大嗓门就嚷开了:“今天,到樗树岭粮库交公粮,每户去个正劳力,送完公粮到大荆街吃早饭。”父亲不在家,我祖父成了正劳力。当时送粮谷,全靠土车子推。母亲让我给祖父拉土车子,祖父不肯。母亲说:“一个公鸡四两力,叫他去吧。”祖父摸着我的头说:“也好,送完公粮,我带你到大荆街买糖去。”俗话说,“土车两根梁,欺弱不欺强”。祖父本是个农村好把式,加上又有我在前面拉着车,他推着150斤重的粮谷,并不感到吃力。从生产队到樗树岭粮库有10里的路程,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到了目的地。验谷、过秤、进仓,很快,我们就拿到了樗树岭粮库开具的毛码单。不久,老队长楚爹也拿到了毛码单。“咦,毛码单有什么用啊?”我好奇地问楚爹。楚爹一脸的庄严:“这是交税的凭据呢。等毛码单齐了,我再去换一张完税证。”现在想来,楚爹和我祖父他们缴的税,可能就是农业税。楚爹的解释也许并不专业,但他那凝重的神色,以及我稍后在大荆街吃到的诱人的早餐和祖父买来的饴糖,却让人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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