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1期 中国税务时评

一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

作者: 本刊特约评论员 上一篇 下一篇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半年多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统筹谋划、科学指挥,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讲政治、顾大局、尽职守、勇担当。目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闯过“开好票”、“报好税”和“分析好”三道大关,税制转换平稳、运行顺利。

财税改革“重头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标志着营业税彻底退出我国历史舞台,增值税对货物和劳务实现全覆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将最终确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五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财税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等也将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财税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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