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3期 税事动态

推行“四单并行”工作机制 江苏

作者: 文 季立峰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省新沂市国家税务局坚持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的原则,探索并推行了《派工单》、《采集单》、《评价单》和《监督单》并行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与廉政监督、纳税服务与行风评议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

派工机制。该局深入企业开展税收基础管理调查,对信息采集和风险应对等事项进行整合,向基层分局“派工”。各分局领导负责签发《派工单》,并对指派工作的结果进行督查和评价;承办人需将《派工单》交给纳税人,让纳税人了解税务工作意图,并按时完成任务。工作结束后,承办人需填写“工作完成情况”,提交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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