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7期 特别策划

亮剑 捍卫国家税收权益

——黑龙江省国税局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反避税案例侧记

作者: 文 邓黎明 张威威 上一篇 下一篇

缘起

2011年8月12日,在外出差的佳木斯市国税局国际科科长潘利接到直属分局的电话,汇报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受a公司委托,就m公司股权在境外被间接转让的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9]698号)规定呈报了一份说明信。

“对方要求备案,该如何处理?”电话中传来急切的声音。

“暂不下结论!”电话这端,潘利初步断定,此案事关重大。会议结束,她便匆忙赶回了市局。

3天后,一份长达16页的说明信摆在了佳木斯市国税局的案头,内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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