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10期
特别策划
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融入国税工作之中
上一篇 下一篇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国税部门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是广西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是和谐征纳关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法宝”。
一、落实“三大服务”促“为民”
为民是奋斗目标。落实到国税部门,就是要“服务好纳税人,让纳税人满意;服务好基层单位,让干部群众满意;服务好大局,让地方政府满意”。这“三大服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服务好纳税人,征纳关系就会和谐;服务好基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就有劲头;服务好大局,就能推动经济发展,实现中国梦。因此,要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这条主线,牢记“两个务必”,扎实做好税收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