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12期 工作探索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经验借鉴

文 郭瑞正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我国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国内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从2012年7月1日基金开征以来,国税系统已经完成了5个征期的征收工作,累计入库24.5亿元,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我国基金的征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德国、荷兰、日本、韩国、瑞士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上世纪末就开始按照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基本原则设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逐步成熟。在此本文介绍一些典型国家(地区)的情况,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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