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7年 第5期 税制改革

消费税适宜成为地方税吗?(*)

作者: □ 韩仁月 常世旺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以酒类税目为例,梳理了酒类消费税的政策演进历程和特点,通过对山东省30家酒类企业的调查,发现尽管酒类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但总体规模偏小,税源分布不均,地区间收入差距大。基于此,鉴于消费税改为地方税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认为目前酒类消费税不宜改为地方税。出于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短期内消费税宜采用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方式,同时与营改增改革相衔接,将部分高档消费品、高档服务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逐步提高消费税收入规模,适时改变消费税征税环节,完善现行酒类消费税制度,加强中小企业的征管。

关键词:消费税 地方税 征税范围 收入分配


本文以酒类税目为例,梳理了酒类消费税的政策演进历程和特点,通过对山东省30家酒类企业的调查,发现尽管酒类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但总体规模偏小,税源分布不均,地区间收入差距大。基于此,鉴于消费税改为地方税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认为目前酒类消费税不宜改为地方税。出于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短期内消费税宜采用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方式,同时与营改增改革相衔接,将部分高档消费品、高档服务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逐步提高消费税收入规模,适时改变消费税征税环节,完善现行酒类消费税制度,加强中小企业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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