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7年 第11期 税收管理

从税务遵从报告视角探析大企业税务 风险管理

作者: 白玉明 黄盛阳 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自201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年度编报《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一方面为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另一方面也为税务机关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以部分总局定点联系的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简称“央企”)两年度的《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为样本,探究央企在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税务遵从等方面的税收管理情况,并对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研究分析央企税务风险管理及纳税遵从的落实情况,进而提出相应的税收管理建议。

关键词:税务遵从,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


自201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年度编报《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一方面为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另一方面也为税务机关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以部分总局定点联系的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简称“央企”)两年度的《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为样本,探究央企在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税务遵从等方面的税收管理情况,并对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研究分析央企税务风险管理及纳税遵从的落实情况,进而提出相应的税收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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