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2期 业务指南

营改增后房产税计税依据变化分析及涉税处理风险

作者: 辛连珠 吴涛 上一篇 下一篇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者房产租金收入。依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 后的余值,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营改增后,房产税无论是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计税依据都与营改增前发生了较大变化。营改增后由于房产税的载体房屋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即使同样一个房屋由于其所有人不同,产生的房产税税额也将不同。本文用实例分析营改增对房产税计税依据产生的影响,并提示房产税计算有关涉税处理风险。

一、营改增后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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